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因在參與野外考察與科研工作時受傷,女教授樸某將聘任自己的中科院植物研究所起訴到法院。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終審判決中科院植物研究所賠償樸教授40萬餘元。
  樸教授是某高校教授,2012年參加了由中科院發起、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具體承辦的一項針對草原退牧還草效果評價的一個課題組。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曾向樸教授發放聘書,該聘書落款處打印有中科院植研所植被與環境變化國家重點實驗室字樣。2012年7月16日,樸教授不幸遭遇車禍重傷入院。治療完畢後,樸教授與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商討賠償事宜未果,於2013年2月一紙訴狀將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告上法庭,索賠50餘萬元。
  一審法院於2013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樸教授與中科院植研所之間存在雇佣關係,判決中科院植研所賠償樸教授40餘萬元。判決後,中科院植物研究所認為樸教授並非從事其單位的雇佣活動導致損害為由提起上訴。
  市一中院審理後作出終審判決,認為中科院植研所並未對各課題參與人的工作作出明確的區分和規定,也未明確規定工作的時間,事故當天中科院植研所工作人員駕車載有樸教授等人的交通活動,可以認定為野外調查活動的組成部分。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教授野外科考遇車禍中科院植研所被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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